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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信息短板”拷问媒体责任担当

作者:《新华日…    文章来源:《新华日报》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0-29

 

眼下,在好几桩信息传播的事实面前,不少媒体的作用与表现让我们深感一种骨鲠在喉的隐忧——

  昨天,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称,有关“研究生收费改革”的报道失实;就在两个星期前,这位发言人指出,有关部门根本没说过“扩招太急促导致就业难”等话题,相关报道严重失实;

  被广泛关注的“柑橘蛆虫”事件发生后,截至现在,一些媒体仍在盯着哪里又发现了蛆虫,哪里的市民吃到有虫的柑橘而求医问药找专家,却没有更多地去关注种植柑橘的果农们此刻的心情,他们有着怎样的忧愁,有着怎样的损失,如何走出困境;

  甚而至于,有报道披露,一场矿难发生之后,闻风而来的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,不是为了采访报道,而是去领取那一笔不薄的“封口费”。

  对于上述此类,似乎不能简单地只作一番义愤谴责。我们关心的是,这种种媒体症状的病灶到底在哪里?

  正如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桶壁最短那一块木板的承受力,舆论传播事实上存在“信息短板”——在舆论传播中,受众最容易接受、也最容易被伤害的,往往是最负面的那部分信息;而且,人们对于负面信息常常“宁信其有”,这给澄清事实增加了难度,即使被歪曲的事实还原了真相,但已经遭受的损失却再难挽回。

  所以,在信息采集与发布的流程中,媒体的责任担当至关重要。如何防范不实信息、不良信息误导社会的价值认同,误伤社会的结构和谐,应该是所有媒体必须时时自觉考量的一把标尺。

  没有责任感的职业操守,就像没有根的“茅草”。如果,在所谓有闻必录之余,缺少了起码的道德判断,缺少了必要的智性过滤,缺少了应有的责任支撑,媒体就有可能做出这样的行为:要么失去真实边界地“乱写”,要么受利益驱使而“假写”,甚或背弃职业伦理地“不写”。

  在信息化引发追求速度的同时,如何让信息实现有效共享、抵防不可控性的问题,更加凸显也更加棘手。这个时候,媒体比以往更需要讲究社会责任。

  比如,互联网正成为舆论的放大器,更为迫切的是,谣言越来越懂得“寄生”于网络这一快捷的传播途径。客观上说,社会传言永远不可能杜绝,但主观上必须要求媒体的把关意识和判断能力,万万不能轻易让大量传言在没有经过辨析的情况下就贸然传播开来。每年都来评选“中国十大假新闻”的上海《新闻记者》杂志,曾经刊文指出,信息的开放性和把关环节的缺失,是导致媒体正成为假新闻“土壤”的症结所在。

  面对海量的事件发生,传媒不是一个隔岸观火的角色,也会不自觉地被现实的负面风尚所裹挟。一旦丧失判断力,传媒只能成为逃避“正责”、连带“罪责”的传声筒,到头来损失的是媒体自身的长远的利益,即公信力。

  曾经有一种论调辩称,为了追求“眼球”、“人气”、“点击率”,听到风就说成雨,有意无意地夸大其辞,甚至不惜转载或者捏造虚假信息,这些做法是“迫于无奈”——如今是“娱乐大众”的时代,越“俗”越“猛”才越受欢迎,它们是在“顺应市场”。

  可实际上,传播与受众之间的关系从来都不是单向性的,一直是相互影响作用的。在任何意识形态下,社会都应坚守公认的道德底线、都需要服从向善的核心价值,公众媒体在传播信息时必须肩负这一责任。况且,如果媒体一面从传播信息中受益,另一面却不为这种传播活动承担相应的责任,那么,就是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,是受益与负担的不对称。

  著名的美国传媒人普利策说过这样的话:“只有最高的理想、兢兢业业的正当行为、对所涉及的问题具备正确的知识以及真诚的道德责任感,才能使得报纸不屈从于商业利益,不寻求自私的目的,不有损公众的福利。”可见,维护信息的真实性与公益性,正是信息传播的责任要义

文章录入:xuyan    责任编辑:xuyan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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